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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务观察:让阳光照进聂树斌案卷宗

2015-03-17 法务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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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京报 作者:袁伊文(法律工作者)


  聂树斌案有了新进展,3月16日,被最高法指定异地复查此案的山东省高院,正式通知聂案的申诉律师可于即日起查阅相关卷宗材料。这是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年来,案卷首次完整曝光。

  1994年,聂树斌被认定是一起奸杀案的凶手,次年被执行死刑。十年之后的2005年,犯下多条命案的王书金自认是“真凶”,然而,这案子一拖又是十年。直到去年12月,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复查此案。

  事实上,之前律师就屡次向河北省高院申请阅卷,都被驳回;2013年二审王书金案中,聂案至少137页的案卷也只有26页被检察院披露,而且这还是用作王书金不是玉米地奸杀案凶手的“无罪证据”使用的。将关乎聂树斌清白、性命的案卷,藏着掖着,自然让人心生疑窦。

  庆幸的是,中国法治大环境在悄然变化。刚刚闭幕的“两会”上,最高法、最高检的报告中都谈到去年昭雪的一系列的冤假错案,包括与聂案堪称姊妹案的“呼格案”;此外,最高法院长周强罕见地使用了“自责”一词,表达他对错案的态度。

  这其中,律师的充分参与、监督,以及代表当事人表达诉求,成为公正处理聂案的应有之义。非有律师的充分参与,不能跳出之前河北法院系统十年没有跳出的“内部审查”的死循环;非有律师的充分参与,不能保障重新复查聂案的公信。

  所以,最高法在指定山东高院复查之初,就明确了“开门办案”原则:复查工作期间,要保障律师阅卷、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;复查过程中,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委托律师。

  可以正常阅卷之后,通过律师,聂案的很多原始信息、焦点证据将进入公众视野,包括:作为勒死受害者凶器的“花上衣”,有没有出现在聂的口供中?聂是否供述过王书金供述过的案发现场的那串钥匙?这些关键点都可能“以点带面”地推动聂案的全面突破。

  需要说明的是,按“罪疑从无”原则,只要聂案当初定罪的证据疑点,足以构成“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”,就应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。

  总之,有了透明的复查程序,有了原始卷宗向律师(事实上是整个社会)的开放,相信司法公信的阳光就能照进聂树斌案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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